民事起诉书 原告:姜英瑞 (地址隐去) 刘朝华 (地址隐去) 原告委托代理人:谢阳 单位: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12室 被告:王菲 (地址隐去) 诉讼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及原告和被告签署的协议内容,对原告之女姜岩(已故)的财产继承分割予以判决。判决姜岩住房公积金帐户(52406.8元)和社保帐户(24945.86元)内的金额归原告所有。 事实和理由 原告育有女儿姜岩,被告系原告之女姜岩的丈夫,原告之女姜岩于2007年 12月29日于北京市朝阳区远洋天地68号楼自杀身亡。姜岩生前与被告无子女。 2008年1月19日,原告与被告就姜岩名下的财产分割达成了书面协议。其中规定姜岩名下社会保险帐户中的财产、银行存款全部归原告所有,并规定原告需要从有关机构取出姜岩名下财产时,乙方必须予以协助配合。但其后,被告拒不履行该协议,拒绝提供协助,被告作为姜岩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因其不提供积极配合,致使原告无法从有关部门将姜岩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财产取出。包括住房公积金帐户内52406.8元和社保帐户内共24945.86元。 鉴于被告拒不履行配合义务,原告请求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判决分割姜岩名下财产,使原告可直接持法院判决领取姜岩的财产。 原告: 附证据 1、《协议》 2、《死亡证明》 判决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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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说完的话 — 讲完记者的两个问题 (by 姜岩父亲) 不久前我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最后让我谈谈对网络的看法。我小女儿事件在国内外网络上引起较大范围关注,也引出来“网络暴力”之说。对这个问题,想说的话还没有讲完,由于录像带时间所限,未容我讲下去,认为有必要把这个问题继续讲讲,算个完整的话。 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不存在什么“网络暴力”,换位思考,即使我和姜岩不是父女关系,我也是这样看这个问题。看问题首先要分清是非,站稳立场处理问题。如果抛开姜王两家的是与非不考虑,将事物割裂开来讲什么“网络暴力”这是不符合客观实际,是荒谬的,也是错误的。 姜岩事件不是孤立的,是当前社会中的一个缩影。此类问题是社会道德沦丧的一部分,它腐蚀人的灵魂,破坏家庭团结,危害社会。众所周知,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健全,社会上败坏人伦道德,丑态百出,久而久之,有些人似乎麻木了,无所谓了,乃至相当一部分人甚至乐于此道!不是吗? 社会发展到今天,以人为本,用人性化管理国家是大趋势。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的民主环境,给人民群众较大的民主空间,网络就是人民群众自由地说心里话的大平台,也是拉近领导同人民群众距离的一个渠道,让领导了解一个真实的民众。也相信我辈中人都会珍惜这样一个民主权力。 当“事件”发生后,网民愤慨了,对于王家一系列的违背道德良心冷血的行为,批评、谴责、声讨!这是一种自觉的、自发的正义行为,是长期积压在心底对社会丑恶现象恶感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同文革中群众受坏人操纵被愚弄的现象截然不同的。打棍子、扣帽子已成为历史。他(她)们与WF及其“第三者”,不是一个道德层面的人,他(她)们才是我们推动道德建设的动力。这就是“是与非”的区别。 知女莫如父,我的小女儿除了有聪慧、开朗的一面让我喜欢以外,她和我还有共同语言的地方,就是对当前社会形形色色的丑恶现象都很厌恶,她是非清楚,爱憎分明。从这个角度讲,她的死也是对社会黑暗面另一种形式的抗争。这样一个轰动网络的事件,相信会引起大众的思考和国内法律界人士的重视,也会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关注,如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我过的道德法制建设起些促进作用,对我小女儿之枉死也是个安慰。 记者问我第二个问题是:08年1月21日前对王菲恨不恨?我说:不恨。其实,怎么能不恨呢?我女儿就是因他而死的。但在我小女儿07年12月27日第一次服药自杀被救后,于28日下午六点多钟他向我坦白了同第三者的错误行为以及他父母对第三者的一些错误态度。讲完后,他哭了,他双手放在我两腿上,一腿蹲,一腿跪在我膝前,叫我一声爸,让我批评他,当时,我指出了他犯的错误是个道德问题,没有多批评他。我想自己检讨了,还是让他自己去改正吧。 08年1月21日办死亡证明再次见到他,他仍叫我爸,还询问我的身体情况,我悲痛,心软,还是宽恕了他。不过,还是同他讲了几句话,问他:现在弄成这个结果,本是两家商量办的事,你们家为什么找律师啊?又说,今天姜岩走了,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深责你吗?就是因为你和我讲了实话,你还年轻,希望你以后好好做人。 时隔不久,WF以为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网络暴力”。借此,他推翻了向我所坦白的问题,他忘了在签过字的协议书他亲口承认了不忠行为,可是他在CCTV的采访中否定了这些,那个第三者同他变成了一般关系。连他父亲也一起替他翻供,讲什么,“哪儿有的事啊!”真是岂有此理!你在上海,你儿子在北京向我坦白什么话,你怎么清楚!今天,对“教唆”、“袒护”两个词的含义可说是有了一个现实而深刻的体会。还上告网站对他们家的伤害,真是恶人先告状,荒唐之极!实无天理! 如果记者此时再问我对王菲恨不恨?我回答一个字:恨!理由是:有错不认错,毫无悔改之意,更可恨的是,他借上告网站之名,无中生有地往被他害死的有着纯洁心灵的我的小女儿身上泼脏水,他完全忘记了我的小女儿六、七年对他无私的付出。王父曾对我们讲:你们培养了一个好女儿,对WF帮助很大,她是我们家的福星,我们不会忘记!怎么?结婚才一年多就这么健忘,真是忘恩负义之徒! 我小女儿曾对我说过,WF是个撒了谎却又不会伪装的人。07年12月28日,当时有所谓“网络暴力”吗?你翻案究竟是什么原因? 再看看你上告网站的证词都罗列了些什么?原本是你自己的错误你也已承认,网民才批评谴责你们,这是正义的表现,也是理所当然的。由于你出尔反尔矢口否认,对自己说的话不认帐了,却变成伤害你们家的证词,成为你举起“网络暴力”这根棍棒打网民的依据,法理何在? 我的大女儿写过她妹妹的死亡过程,为她妹妹多次写悼念文章。而你较长时间不露面,却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从这些材料中精心挑选一些言辞,作为你们起诉的证据。其实,某些言词他人不知道,你是最清楚的,这些多是我小女儿在她临死之前,同你面对面对质时讲的原话,这原本是对你、对你们家的谴责和控诉! 写到这里,想到我小女儿劳心劳力几年来,帮助你读完广告设计专业,今天你设计了带有中国特色“事件”的案例 — 所谓的网络暴力第一案。杀人者告被杀者,真是天下奇闻! 我是一个从事40年教育工作者,党教育了我,在我心里积存了较多的是宽恕、忍让、谅解,少一些怨恨。自退休后,我可爱的小女儿,成了我的精神支柱。她的不幸离去使我悲痛欲绝,如堕入万丈深渊。悲痛、恍惚、麻木,有时象个没有头脑的痴呆人。我的大女儿看到我的样子,说我彻底垮了。稍有清醒,我警告自己,我这个家不允许我垮掉! 时至今日,从WF的所做所为,对他的人品已看清了,他的父亲曾叫他做我的儿子,看来,我没有这个福气。我想,还是在世人面前讲清楚的好,一个忘恩负义、反复无常的无德子,还是离我远一点的好。不然,如再做孽,免再伤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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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飞的候鸟 独白:一个柔弱的女孩, 为了维护一段曾经完美圣洁的爱情, 付出了自己年轻而美好的生命。 曾幻想爱情那么甜蜜,为了他竭尽全力, 没想到他背信弃义,躺在别人怀里。 曾誓言我们永不分离, 拥有真爱很不容易, 去坚守爱情的阵地, 为了纯真和圣洁至死不渝。 你是一只断翅的候鸟, 迎着强烈北飞向北飞去, 就在最寒冷的冬夜, 孤孤单单没有一滴泪滴。 曾誓言我们永不分离, 拥有真爱很不容易; 去坚守爱情的阵地, 为了纯真的圣洁至死不渝。 你是一只断翅的候鸟, 迎着强烈北飞向北飞去。 就在最寒冷的冬夜, 孤孤单单没有一滴泪滴。 没有归去的来兮 这里是MV的链接。 这里是MP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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