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

以下是对于一审结果上诉的上诉状全文。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乐奕,(其它信息隐去) 被上诉人:王菲,(其它信息隐去) 上诉人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1093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现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隐私与隐私权 一审判决认定“张乐奕的行为侵害了王菲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张乐奕在姜岩死亡后,不仅将此事实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进行披露,还将该网站与其他网站相链接,扩大了该事实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范围,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得以知晓,张乐奕的行为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张乐奕在披露王菲婚姻不忠行为的同时,披露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亦构成了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上述认定实属错误。不法行为不享有隐私权,上诉人的行为符合公共利益。 1. 王菲就其违法背德行为不享有隐私权 一审判决对隐私权定义为“隐私权一般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并认定王菲的“婚外男女关系问题,均属个人隐私范畴“,张乐奕“将此事实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进行披露”,“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上述定义不全面,事实认定不正确。 《民法通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上述民法原则表明,只有合法的民事权益才能得到保护,而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享有隐私权,有权排除外界知情,则盗窃、谋杀、家庭暴力、婚外情、包二奶、贪污等符合“与特定人的利益或者人身发生联系,且权利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信息,违法者皆可以事涉隐私为由禁止他人披露。对违法行为不能披露则导致违法者无所顾忌,法律调整、道德调整手段失灵,最终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一审法院对于隐私权的定义不全面。隐私权也应遵循《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合法性原则,应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合法个人秘密及合法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隐私并不一定享有隐私权,只是合法的隐私才产生隐私权。 一审判决认定王菲婚外情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违反了社会道德,上述认定是正确的。但既然王菲不忠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其违法性,不应受法律保护。一审判决认定王菲对该不忠事实享有隐私权是错误的。 2. 姜岩事件已成为公众事件,对该事件的披露符合公众利益 《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众依法享有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那么知悉社情就成为公众行使上述权利的前提条件。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该条表明:当公民私权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私利。 本案是典型的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王菲个人私权发生冲突的案件。当两者相冲突时,应优先保护社会利益而非个人私利。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王菲的不忠行为导致配偶不幸离世的严重后果发生,这不仅造成了姜岩亲属朋友的痛苦,而且损害了公序良俗。因此该婚外情就不仅仅是配偶以及第三者之间的私事,王菲的行为也直接侵害了姜岩亲属的权益,损害了公序良俗。社会公众不可能视而不见,有要求了解并发表言论的正当合法权力。 上诉人在公众通过“死亡博客”、天涯论坛等渠道已广泛知悉姜岩事件的情况下,开办“北飞的候鸟”网站,发表姜岩家属、朋友记念姜岩的文章。文章中记录了姜岩的去世经过、抒发了亲友对姜岩的缅怀。这不仅是亲情友情的自然流露,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正当、合法回应。 诚然,在“正常情况下,当事人一般不愿也不会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为散布”婚外情的信息。但在本案当中,姜岩自杀事件作为一个极端特殊的社会事件,已经引发了公众关注并希望了解原委,已使事件的责任人王菲成为公众人物,其言行善恶已成为公众评价的对象。对于王菲的个人私权应放在公共利益的背景下予以裁量。 只有对社会关注事件进行真实的披露,才能形成正确的社会评价进而实现惩恶扬善的社会调整功能。在公众需要知悉真相的社会利益面前,当事人不能再以隐私权为由阻塞视听、逃避舆论。 事实上,一审法院公开审判,宣读王菲婚外情事实,还对其界定为“隐私”的婚外情认定违法背德而予以公开“批评”,同时各类媒体广泛报道事件经过,社会各界发表看法。但如果没有对事件的披露,社会公众何以知情,司法何以评价?这表明:真相的披露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有助于构建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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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轮回继续转

12月29日就是我妹妹的周年祭日了,很多朋友都期待着我再写点什么。感慨很多,想说的话也很多,在这一年里,纷纷扰扰,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还是先说感谢吧,不过鉴于这不是走秀,所以我就不感谢CCTV和各位评审了,呵呵。 首先,最应该感谢的是一直以来给我们全家无比的关注和在道义上支持、声援的广大热心网友们,如果没有你们,我的妹妹不可能在春节前下葬,而我妹妹如果无法下葬,当时我病危的母亲就很可能抢救不过来,因此你们是我们的救命恩人,你们的恩德我们全家将永远铭记在心。感谢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帮忙建立了这个纪念网站,他为我们家做了很多,却无怨无悔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的行为称得上是一个磊落的真正有担当的男人。感谢李春谊、谢阳和杨静律师,真诚而无私地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你们的正直和优秀的职业素养及操守堪称中国律师的楷模。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两位老板Helen和Bianka,你们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为有幸在你们所领导的Team里工作而感到自豪,正是你们和公司的同事们给予我的支持与协助才支撑我一直坚持至今。还有姜岩生前的同事同学朋友和我们所有的亲朋好友,你们是我们这个破碎的家庭的坚实后盾,有了你们,才让我们感受到冬日里不再寒冷。 很多朋友都很关心并询问我们家的现状,那么我就讲讲吧。人们都说时间是治疗心灵创伤的良药,在这一年里,我和我的父母虽然想安静地生活,慢慢平复失去亲人的伤痛,但世事并不如人愿。一个被精心炮制的所谓“网络暴力第一案”将我们心上尚未愈合的伤口不断地一次次揭起,至今仍然是鲜血淋漓。我的母亲在今年6月再次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一个月;我的父亲因为思念女儿伤心过度,左眼几近失明,在9月份做了手术,现在是双侧多发性脑梗。我看到网上有朋友问为什么我们不起诉,我们何尝不想?但是我的父母已到了风烛残年,我作为他们现在唯一的女儿只能尽力地保护他们少受伤害和打击。事实上,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天平,谁是谁非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谓公道自在人心。 关于网站被判侵权的审判结果,其实在目前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它的结果并没有太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认为法官做出这样的判决也是慎之又慎,权衡再三的。值得欣慰的是,就原告所提出的侵权和诽谤之诉求,法院驳回了诽谤之说,并且认定了原告的行为触犯了我国的《婚姻法》并当庭提出批评,这对于他们在事发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在公众面前否认出轨的言行无疑是给予了一记响亮的耳光,从这一点上来说,法律是公正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反而成了戳穿他们百般狡赖的谎言的工具,真是自食其果。至于姓名和就一个公众事件陈述事实是否构成侵权,这是个很值得商榷和探讨的论题,因此我们期待二审的结果。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如果能最终放在并促成对我国当前法律中有关隐私权和《婚姻法》法律方面的健全和完善,我们认为要比单纯地追究“人肉搜索”问题更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我妹妹的离去,还同时引发了社会上关于婚姻和人生价值观的讨论和反思。我妹妹在两天内自杀了两次,这两次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它是个特殊的个案。但无论如何,自杀都不是值得提倡的行为。我在《北飞的候鸟》网站看到很多在婚姻上遭受到不幸的人们的留言,虽然你们的际遇令人同情,但通过我妹妹的事情,她自杀前后所发生的种种,希望可以警示后人,请你们不要轻言放弃生命。爱情和婚姻,仅仅是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代表人生的全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善待自己,善待他人。 关于这个纪念网站,它建立的宗旨就是纪念祭奠我妹妹,并希望通过这里能够唤醒这个日渐冷漠的社会。 最后,关于某X(还是这样称呼你吧),其实我真的不屑于再和你说什么了。如果说在我妹妹刚刚去世时,你躲起来不露面不负责,只能证明你的冷漠和怯懦,那么在你起诉网站之后,你和你的代理律师在庄严的法庭上居然信口雌黄地诬蔑张乐奕和我妹妹有不正当的关系藕断丝连,并在法庭判决对你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进行批评后还在央视的访谈节目中宣扬什么“第8者”理论,就显得太过无耻了。姜岩在她的博客里对你的评价简直再准确不过了:“逃避现实,永远有借口,为自己活着,一如既往”。只是有一件事我想还是要告诉你吧:在我妹妹的手机里,我发现她将两条短信存在重要信息栏里,加了锁,那是你发给她的:第一条:2002年8月29日13:55分“那你可想清楚了啊,老那么自由怎么行,看看我,现在多专一!”第二条:2002年9月9日22:42分“嫁给我吧!” 也许年代太久远,你早已忘了,但她却一直保留着,至死。她不是为你死的,但确实因你而死。正是你的自私和冷血毁掉了她对人类美好感情的信念和对生活的热望。你自始至终都没有检讨过自己,没有认识到你的过错才是引发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你不认为自己是错了,因为从没有人教导过你如何去真正地做人。她死后你一眼都没有看过她,那么有时间去她的墓前对她真诚地说声对不起吧,否则你将永远逃不开自己良心的谴责。 我是信佛的,相信轮回。姜岩也是相信有另外一个世界的,否则她不会这么狠心离开爱她的亲人和朋友。正如Z所说的,再过几十年,大家还会再见的。是的,我相信,所以人生在世一定要对得起天地,对得起自己的心,死亡不仅仅是结束,亦是开始。 2008年让我们的国人承载了太多的不幸,好在这一年很快就要过去,在此祝愿所有的朋友们在新的一年健康、幸福、好运! 只有轮回继续转,日升月沉草木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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